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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楼市 一楼业主占用公共绿地建院子、别墅擅自搭出“阳光房”都将被认定为房屋存在违建而无法买卖、过户,昨日,记者从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获悉,《关于查处居住区内违法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下发,全市16个区县启动针对居住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检查,查实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会被冻结房产登记抵押手续,直到违建拆除。 拆违重点转向住宅区 今年3月28日,北京启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截止到上周,16个区县共拆除了4710处违法建设,累计面积已经超过218万平方米。 对于市民身边、也是普通老百姓最密切关注的居住区内违法建设,指挥部决定在近期重点进行查处。“现在已经到了向住宅区内违法建设宣战的时候。”相关负责人说。 《意见》规定,此次清除违建的范围为城镇居住区。如果业主或者使用者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镇居住区内,没有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擅自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改建、扩建,将会导致原有的合法建筑变为违法建设。也就是说,如果楼房一层的一户人家在门外接出来一间“阳光房”,那么业主所拥有的这整套房屋,会被认定为存在违法建设。如果一栋别墅在自家屋顶上加盖一层,那么整栋别墅都会被认定为存在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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